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爱国意识,增强民族自豪感,学校将在新学期第一天(3月5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届时欢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观摩升国旗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2、各学院学生代表(具体参加人数见附件);
3、其他自愿参加的老师、学生。
二、时间:
3月5日早上6点30分面向国旗台集合完毕,6点40分举行升国旗仪式。
三、地点:
弘毅广场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参加(见附件),全体人员着装整齐;
2、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站在本院学生队伍前面;
3、全体参加人员应保持严肃、安静;必须关闭通讯工具,升国旗期间禁止接打手机。
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