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司法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宗旨和原则
活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舆论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则,准确地把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立足于时代要求和大学生特点,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增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促使其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先锋,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二、活动对象:全校师生
三、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普法办公室、宣传部、工会、团委、院长办公室
承办单位:法政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四、活动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法治教育“微电影•动漫”大赛
1.目的:通过征集活动,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创造高质量的漫画、动画、微电影等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普法实际效果,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
2.内容:法治漫画、法治动画、法治微电影。
3.具体要求:
(1)具有丰富的法治内涵,准确介绍法律知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可重点围绕法治公益广告、法律条文释义、设法案例和事件解析、法律机构告白、安全防范意识、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诠释,古今中外法律典故、法治故事等题材进行创作。
(2)作品以单位名义统一报送到法政学院办公室。同一作者投稿数量不限,获奖次数不限,参选作品请自行保留底稿。
(3)漫画类作品可以是单幅作品或多幅作品,由作者翻拍或扫描后上传,格式为jpg,图片短边应大于300像素以上。
(4)动画类作品鼓励提交时长在3分钟以内的作品。为适于视频播出,动画类作品的制作尺寸要求最低为720X576(标清作品),提交视频格式为mpg,avi,mp4等。
(5)微电影类作品鼓励提交时长在10分钟以内的作品,必须具有完整的故事情节。作品画质要求为720X576(标清作品),提交视频格式为mpg、avi、mp4等。
4.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4月30日):宣传发动及作品征集阶段。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本次大赛的意义,调动相关师生的积极性,认真策划、组织本单位作品的征集工作,并按时报送参赛作品。
第二阶段(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展播和评选阶段。上报优秀作品在网络上展播(示),根据作品的表现形式组织专家分类评审,确定作品获奖等级。
第三阶段(2015年9月):总结阶段。对活动进行总结,对获奖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
(二)法治教育“微讲堂”
1.具体内容:
“微讲堂”主题征集:在全校征集典型法治教育话题。
“微讲堂”讲述人征集:每单位不超过2个,每人讲授1个主题。
“微讲堂”传播:“微讲堂”视频上传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公开传播。
2.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15日-2015年2月28日):主题征集。
第二阶段(2015年3月):讲述人征集。
第三阶段(2015年4月-5月):视频上传网络和新媒体平台。
第四阶段(2015年6月):对活动进行总结,对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3.具体方案另发
(三)法治文艺展演
1.主题:放飞梦想,与法同行
2.节目要求:与法治教育相关的歌曲、舞蹈、小品、相声、话剧、情景剧等文艺作品。
每单位限报2个作品
3.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4月):创作阶段。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展演的意义,调动相关社团的积极性,认真策划、组织本单位节目的征集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5月):报送阶段。由各单位对拟参演节目进行初审,并按时报送参赛作品到法政学院办公室。
第三阶段(2015年6月-7月):节目遴选阶段。组织专家遴选出20个左右的节目,并进行整体组合编排。
第四阶段(2015年8月-9月):展演阶段。在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展演,邀请各单位领导师生进行观看。
(四)法治征文比赛
1.具体要求:
(1)征文要求与法治教育相关,理论联系实践,字数3000——5000。内容积极向上,不得抄袭。
(2)征文由各个单位统一征收,各单位先挑选优秀作品,然后上交到法政学院办公室,经组织专家予以终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至少交2篇。
2.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12月-2015年4月):宣传本次征文比赛,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2015年5月-6月):各单位进行内部初评。
第三阶段(2015年7月):学校终评,确定各作品的获奖等级。
第三阶段(2015年8月):总结阶段。对活动进行总结,对获奖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
五、奖励
(一)单位组织奖:
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
(二)单项奖:
微电影•动漫大赛
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
法治教育“微讲堂”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法治文艺展演
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法治征文比赛(分教师组和学生组)
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系列活动是学校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丰富和创新大学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有效途径,有关单位要加强指导、督查,以此次系列活动落实为抓手,推动我校法治教育的有效开展。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本次系列活动历时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活动承办单位要精心策划,做好沟通和服务,抓细抓实,建好“许昌学院普法”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切实把系列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广泛动员,既要保证作品质量,也要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受益面。
(三)加强活动,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法治教育,同时允许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营造氛围,发挥网络、移动终端等新型媒体传播优势,扩大影响,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四)明确责任,执行到位。各单位要为本活动专门指定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各1名,并在2014年12月24日前将相关人员信息登记表报送法政学院办公室,并把电子档发到电子邮箱中(fzxy8965@163.com)。
校普法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工会 团委 院长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