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平安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制
各单位要认清当前严峻形势,结合上级防疫要求做好师生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疫情期间的家校联系,进一步落实学生暑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并通过网络互动、致电或致信学生家长等方式,做好放假期间家校对接工作和学生假期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1、加强对师生的防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好学校网站、各部门网页和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疫情防控的最新知识和防控动态,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
2、加强交通出行安全教育。教育引导暑假期间,尽量减少外出,确有需要外出的必须做好自我防护,时刻注意出行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等不安全交通工具,严禁无证驾驶。
3、加强人身财产安全防范。通过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积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学生一是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二是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三是勤工俭学时要防范被黑中介诈骗,防范误入传销,四是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五是不到歌厅、酒吧、网吧等娱乐活动场所,六是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参与黄、赌、毒和非法传销等活动,七是教育学生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刷单兼职,不要在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和转账。
4、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广泛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强化对教师、学生游泳常识和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坚决避免因擅自下水游泳玩耍和盲目施救等原因导致的溺水身亡。
5、要加强汛期安全教育。运用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向师生宣传台风、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三、加强管理,确保假期学校各项工作平稳开展
(一)加强学校暑期留校学生管理工作。责任部门要结合疫情工作要求,对留校学生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留校条件的学生按照留校学生住宿管理要求填写相关表格,逐个做好登记,指定专人负责其学习、生活,了解掌握留校学生的情况,同时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严禁留校学生未经同意私自离开许昌市。
(二)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对重要财产、资料和设施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加强疫情期间校园安全巡逻,严格执行疫情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按照防疫要求管控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要制定和完善各种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
(三)加强活动管理工作。暑假期间,原则上禁止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如需举行必须严格做好审批报备制度,落实责任人。开展前要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和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强校内施工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要按照防疫管控要求,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审查报备制度和安全教育管理,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证件,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人员、工地建材出入落实登记制度,确保施工安全有序。
(五)加强值班工作。各部门要安排好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保卫处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