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风险、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安全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排查的通知》(教办安全〔2020〕223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开展安全工作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我校存在的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坚决扛起维护学校安全的政治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校属各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使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提升,安全隐患明显整治,安全基础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显健全,安全形势明显向好,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实现我校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排查内容
按照全方位、全覆盖、全要素的要求,特别是针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涉及师生的事件及其它易发多发安全问题的领域,全面开展大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决策部署情况,是否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是否完善措施、健全机构和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安全整治三年行动等。
(二)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围绕抗疫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教育和宣讲活动;“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安全知识测试、安全演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排查、疏导情况等。
(三)食品安全情况。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食堂食品采购、运输、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校内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出售“三无”“五毛”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
(四)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开展危化学品综合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仓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室存放、铁门铁锁、双人双锁,并建立严格的进货、购买、领用、登记等管理规范;实验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加强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特种设备是否加强日常检查保养,是否委托专业公司定期检测维修等。
(五)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情况。是否联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住宿场所、食品安全秩序等开展专项整治,校园周边有无各类非法经营、违章搭建等,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否乱停乱放,有无商贩摊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守护落实情况;扫黄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安全警示牌、交通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等。
(六)其它安全工作。是否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是否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和反恐怖工作;是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防溺水、防范校园欺凌和防灾减灾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0月18日。校属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任务、措施、职责等,全面彻底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见附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复查阶段。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0月23日。学校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校属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复查督查,确保大排查工作扎实进行、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抽查阶段。时间为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大排查期间,学校有关部门将组织督查组,随时对校属各单位进行抽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大排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属各单位要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大排查。要加强对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
(二)深入排查,及时整改。校属各单位在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通过此次大排查,从源头上治理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三)强化统筹,严肃问责。在开展大排查期间,校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分析暗访排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统筹和协调,确保大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11月6日前以报告形式报党委保卫部(处)。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不彻底、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进行追责。
联系人:邓朝璞
电 话:0374-2968849
邮 箱:bwc@xcu.edu.cn
党委保卫部(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