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做好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0年9月18日上午9:00
二、地点:
办公楼第四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以下单位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委,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校工会,团委,图书馆,信息化管理中心,后勤管理服务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史与传媒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农耕馆等相关单位。
2.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成员。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签到,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中共许昌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9月17日